四川自考轉入條件
1. 考生在我省的注冊專業應與擬畢業專業一致,不一致應提前向準考證號所屬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或院校自考辦申請更改;
2. 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必須是考生在我省的注冊專業下設置的課程;
3. 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必須為全國專業考試計劃現行的課程名稱和代碼。若為全國專業計劃調整前的課程名稱和代碼,必須在擬轉出省(區、市)辦理轉出前先調整為現行的課程名稱和代碼;
4. 考生須先在我省的注冊專業下取得專科5門或本科4門(不包含免試課程、實踐性環節考核和畢業論文)課程合格成績;
5. 轉入我省的電子檔案信息以擬轉出省(區、市)通過“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交換的電子檔案為準。
以下情況不得轉入:
(1)擬轉出省(區、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照片)與我省不一致;
(2)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與我省現行專業考試計劃課程的名稱和代碼不一致;
(3)畢業論文成績、免試合格課程、未取得理論課程合格成績的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或擬轉出省(區、市)單獨設置的實踐性環節考核成績;
(4)考生在擬轉出省(區、市)取得的2016年及以后的課程合格成績未采集筆跡信息;
(5)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在考生注冊的專業考試計劃下未設置。
轉入規定
1. 省教育考試院將對“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接收的轉入檔案進行集中審核,審核通過且完成轉入確認的電子檔案我省將予以接收,考生可于2022年10月14日以后登錄管理系統在考籍信息中查詢;
2. 若考生申請轉入的合格課程在我省考籍下已有合格成績,則以高分計入考籍;
3. 不符合省際轉入規定或未提交轉入確認材料均視為轉入不成功,電子檔案將通過“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退回至擬轉出省。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轉入確認表
轉入準考證號(四川) |
姓名 |
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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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轉出省份名稱 |
轉入專業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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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科○本科 |
轉入專業代碼 |
轉入專業名稱 |
轉入科數(無需填寫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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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確認以上內容真實、準確,知曉我省以“全國省際電子轉考平臺”接收的考籍電子檔案作為省際轉入的審核依據,若考生所填內容與考籍電子檔案內容不一致,則以考籍電子檔案內容為準。 考生簽名: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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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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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招生考試機構、院校自考辦意見:
經辦人: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