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畢業后沒怎么管自己的檔案,工作幾年后想考公務員,發現檔案里面缺少自考《畢業生登記表》丟失,就相當于沒有自考檔案,后期如果考公務員或者研究生會很麻煩。不知如何是好?按照規定,高校畢業生登記表,高等教育委員會不再補發,但可以出具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其效力與原件相同。有關過程如下:
1、自考畢業生生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畢業所在市級考試機構申請辦理的《畢業生登記表證明》一式二份并加蓋市級考試機構公章;
2、自考畢業生攜帶上述材料到省考試院自考處審核,審核通過后予以蓋章。注意:“畢業生登記表”和“畢業生登記證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委托親朋好友辦理,需出具申請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明;
4、以上材料必須有復印件,并由省教育考試院出具。
這些問題都是檔案中缺少自考畢業生登記表的答案,大家在補辦完畢業生生登記表后一定要密封蓋章托管到單位或者人才中心。